欢迎您使用DDNS域名管理系统,为维护您的权益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服务条款确认与接纳:
(一)本协议是用户和域名管理系统之间达成的整个动态域名服务条款。
(二)用户接受域名管理系统提供的动态域名服务时,请在仔细阅读本章程后,按下"接受"按钮,即表示用户与域名管理系统达成协议, 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项目说明:
域名管理系统动态域名服务提供各种基于域名服务的别名映射和主机查找服务。用户必须:
(一)提供所有必须的网络连接设备,包括计算机和调制解调器;
(二)自己提供上网存取权限和相关上网费用。用户应同意提供和维持本服务所要求的用户的完整、准确、最新资料。所有填写的信息将做为注册数据。另外,域名管理系统有权公开有关法律或合法处理所要求的用户注册信息和服务信息。如果用户所供信息不真实,域名管理系统有权中止会员资格和使用服务的权利。
三、协议修改:
域名管理系统有权在必要时改变本协议的有关条款。
域名管理系统希望用户积极地确保对最新许可协议的认可,修改版及修改日期将被放在显著位置,修改后的协议即告生效。用户对本服务的继续使用意味着对本协议和所修改的内容的认可。
四、服务修改:
域名管理系统有权对免费用户修改或停止有关服务,可以通知或不通知用户。域名管理系统在行使权利时,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五、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域名管理系统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域名管理系统一定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除非域名管理系统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一)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域名管理系统的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二)保持维护域名管理系统的商标所有权。
(三)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六、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您、域名管理系统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等,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域名管理系统。
七、拒绝提供担保:
对于域名管理系统动态域名的免费用户,域名管理系统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域名管理系统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域名管理系统公司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所转向的网页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域名管理系统公司对使用免费动态域名的用户,对其在所转向的网页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免费用户不会从域名管理系统公司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域名管理系统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八、责任之范围:
域名管理系统网络不对任何因下列原因所产生的直接、间接、无意的、特别的、连带的损失负责:
(一)由于使用本服务或因无法使用本服务而为替代性的服务付的代价时产生的损失;
(二)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货物或服务,接受的资讯或达成的交易时所产生的损失;
(三)由于您不合规定的使用,变更传输信息及数据,或任何非法破坏本服务的服务器而引起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损失,使用机会的损失,数据及其他无形价值的损失。即使域名管理系统网络已被告知这种损失有情形发生的情况下,域名管理系统网络也不负任何责任。
九、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十、投放广告:
域名管理系统有对使用动态域名的免费用户(收费用户根据具体协议执行),在不影响其基本使用的前提下,投放广告的权力。
十一、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域名管理系统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十二、参与广告策划:
在域名管理系统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域名管理系统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域名管理系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域名管理系统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三、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域名管理系统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四、用户和域名管理系统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域名管理系统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域名管理系统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请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十五、域名管理系统对以上条款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您只有无条件接受以上所有服务条款,才能继续申请。